各位业主们都交过维修资金,那么维修资金究竟派什么用场,怎么监督其用途?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作为业主,我们可以通过公布的账目了解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业主有疑义的,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和按户分摊费用清单进行核对。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接待业主的查询。业主对维修资金的监督,除按规定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公示公告及时了解每个维修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外,还有以下渠道实施监督:
1、通过维修资金分户结存单了解相关信息。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在每年4月上旬向商品住宅业主寄送上一年度的分户结存单,售后公房为每年8月发放。
2、通过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查询相关信息。业主可登陆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http://fgj.wuhan.gov.cn/bsfw_44/或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个人账户中的维修资金信息。
关于业主撤销权:
业主可以通过行使业主撤销权纠正违规使用维修资金。
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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