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可不可以办理亲属关系证?那么,怎么才能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呢?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问题解答。
武汉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无法查询关系,而需要证明亲属关系是需要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资料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一、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不能再到派出所开具亲属证明
自2015年8月开始,公安部出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明确取消了包括亲属关系内的18项证明开具。
父母跟申请人在一个户口簿上面的,公安部门是认为户口簿可以用于证实双方亲属关系而不再给予出具户籍证明;对于申请人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派出所无法查询双方关系是建议公民直接到当地公证部门申请办理公证。
二、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只能到户籍地公正机关办理亲属关系公正
由于不在一个户口上,派出所不能通过户籍系统查询到资料而无法证明其关系,这种情况是需要公民带上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查询户籍底册并办理证明;正常需要基层户籍部门出具户籍证明证实父母相关资料以后,才可以到当地公证部门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正。
要是公民原始户籍底册资料丢失等情况导致无法由户籍部门查询底册开具户籍证明,就需要申请人提供出生证明、学籍表格、就业信息表等资料到公证部门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正。
三、申办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交:
(1)身份证
(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交:
(1)护照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
2、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信格式见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证明信下载或到公证处索取)
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夫妻关系的,提交结婚证
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交父母结婚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填写公证申请表(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申请表下载或到公证处索取)
武汉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五、亲属关系公证办理
以武汉亲属关系公证为例子,亲属关系办理根据对应的情况而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国内人士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提交护照复印件;
②外国人提交护照;
③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身份证;
④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证。
2.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如:
①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③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登记记录底册;
④申请人或关系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和在国外、国内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或护照号码、现住址以及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
3.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5.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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