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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单位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条件材料,及续保指南(2)

来源:武汉人社局 发布时间: 作者:愁住我


武汉单位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条件材料,及续保指南
承办机构
一、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新参保及续保在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含东湖分局)即时免费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新参保及续保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经办窗口即时免费办理。
咨询电话号码及地址
江岸社保处:027-51273810,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保处:027-85617726,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一号
硚口社保处:027-83883521,硚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汉阳社保处:027-84706013,汉阳区七里新村143号
武昌社保处:027-51866394,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保处:027-86867712,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
洪山社保处:027-87223119,洪山区书城路18号
东湖分局:027-67880230,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027-8489075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拓南路29号
监督投诉方式
1、市长热线:027-12345;
2、市监察举报投诉中心电话:027-12388或027-82624205
3、本单位监督投诉机构: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1号,投诉电话:027-83919214、027-83919212
为大家普及一个知识:企业职工离开单位中断缴费后,应在当年内按个体参保人员续缴医疗保险费用,否则视为中断。员工离职后如果两个月内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此时就需要考虑以个体参保人员的形式续缴社保。(考虑到找到工作后工作单位可能会有三到六个月甚至更久的是试用期,此阶段各家公司的规定不同,可能不会购买社保。需等到正式入职后才会予以购买。这段时间过长很可能造成社保中断而得不偿失。个体参保续缴社保与公司缴纳社保的内容时不一样的,公司缴纳的社为工的一种福利是五险全额保险。个体续缴保险时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0%(缴费基数范围为参保省份平均工资的40%-100%之间),医疗保险8%(缴费基数为上上年参保市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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