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①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仅限于在本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商转公贷款需符合“保一限二禁三”的政策要求;
②原商贷仅限于在商业银行办理的购房(自住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如果是以住房抵押为名义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实际上是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类型的贷款,不得申请商转公;
③原商贷所购房需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④借款申请人必须先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才可结清原商贷,否则将不予办理;
⑤原商贷已正常还款12期以上,在还款期间没有出现累计3期(含3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
⑥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的本金余额,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汇缴金额、月收入、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计算;
⑦原商贷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原商贷的结清证明原件(盖银行业务章);
⑨原商贷的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盖银行业务章);
⑩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原商贷所有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
月还款额
借款人所申请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与家庭其他债务支出之和,不得超过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的50%。家庭其他债务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透支、民间借贷等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视同于担保人的债务。
最高贷款额度
在本市城区内(武汉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购建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只有一方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万。
在本市下辖其他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只有一方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40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
其他涉及贷款额度的情况说明
①所购房为精装房的,在审核购房金额时,应剔除装修部份的价值。
②拆迁货币补贴户申请贷款的,申请贷款的购房金额为其所购新房购房款减去拆迁房主体货币安置款。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组合贷款最长期限为25年),但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男职工统一按照60岁退休年龄核定,女职工根据国家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由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扫描作电子文档,按50岁、55岁或60岁的退休年龄核定。
逾期产生的不良影响
1.若未按时足额还款,未扣收的贷款本金转为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借款人须按《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承担逾期相关违约责任。
2.逾期6个月(含)以上的,公积金中心将按《借款担保合同》约定,处置抵押物以收回剩余贷款本息;
3.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积金中心可根据有关规定将借款人列入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实施相应惩戒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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