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小楚整编 发布时间: 作者:小小书童
4月22日-4月30日 (双休除外)到学校一楼接待室
上午9:00-11:00
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准备: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原件。
户籍在武汉市外的随迁子女家长需准备: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法定监护人在江岸区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3.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原件
4.法定监护人在汉务工就业证明(或经营许证)的原件(就业证明可由用人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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