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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汉市试用期公司是否应该给在职员工上医疗保险?

来源:楚汉网 发布时间: 作者:小楚

2019武汉市试用期公司是否应该给在职员工上医疗保险?根据我国劳务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上医疗保险以及其他保险,那么,试用期可以那些法律能为职工维护权益?试用期的期限是多久?试用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问题解答。

2019武汉市试用期公司是否应该给在职员工上医疗保险?
2019武汉市试用期公司是否应该给在职员工上医疗保险?

试用期公司应该给职工上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概念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二、试用期的定义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三、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试用期也应当享受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公司应该给职工上医疗保险以及其他保险。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应当享受合法的权益,要求公司缴纳相关保险。

四、试用期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章的有关规定,试用期的期限、约定次数、工资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约定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文本总结,以上就是2019武汉市试用期公司是否应该给在职员工上医疗保险的全部内容。小编真诚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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