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职人员死亡社保终止怎么办理?丧葬费结算方式及需要材料
在武汉市怎样办理在职人员死亡社保关系终止手续?在职人员死亡社保关系终止有什么样的办理条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丧扶费怎么结算?该项规定于2017年武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需要注意的是,从先行法律上看,缴纳社保的职工在无论何时何地死亡,其财产都是没有“充公”一说的,就是其资产的账户可以被继承。
楚汉网为满足广大武汉市民的办事需求,将在职人员死亡社保关系办理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整合,供您参考。
实施机关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劳社文[2003]189号)
《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人社发[2012]53号)
《关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有关待遇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鄂人社发[2013]46号)
办事条件
参保缴费人员死亡需要退保,支付个人账户余额及一次性丧葬抚恤费
申报材料
1、《医学死亡证明》或失踪法院判决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人事档案(密封)
3、注销后本人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法定继承人及遗属人员银行账户及其他有关资料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丧扶费次月到账)
特别程序及期限
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无
运行流程
申请→受理
承办机构
各社保经办机构(东湖分局)
咨询方式
江岸社保处:027-51273811,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保处:027-85617837,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一号
硚口社保处:027-83883516,硚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汉阳社保处:027-84706032,汉阳区七里新村143号
武昌社保处:027-51866252,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保处:027-86867720,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
洪山社保处:027-87223117,洪山区书城路18号
东湖分局:027-67880136,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027-8489883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拓南路29号
以上为楚汉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职人员死亡社保关系终止手续办理的全部流程。现在武汉市人民政府推出了该项政策的网上便民服务,只要具备上述办理条件,可以在网上及你选哪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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