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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自助提取,首套房、二套房、租房、退休)

来源:楚汉网 发布时间: 作者:小楚

武汉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自助提取,首套房、二套房、租房、退休……附入口及教程。近期,武汉公积金发布了全新的提取政策。多种业务类型可以自助提取手续、材料大大简化线上就能申请自助提取,完全免费可方便了!

但是申请公积金提取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要怎么办理?上哪里办?

……

可能许多小伙伴都不太清楚,小编给大家整理汇总了

01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01 购房类提取分类

首套房

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

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二套房

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偿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02 租房提取

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或者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房租。

03 其他提取

重症提取

重灾提取

低保提取

加装电梯提取

04销户提取

退休

出境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业务类型进行提取,接下来一起开看看,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材料吧~

02

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首套自住房提取

01

定义

首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其配偶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本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02

提取方式

支付购房款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提取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

专项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及全额购房发票;购买存量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视情况提供契税证明。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的,提供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政策提示:

(1)职工及配偶以外联名购房,不能凭购房合同提取,可以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如未明确份额占比,则按人数平均份额计算提取额度;有明确份额占比,则按所占份额计算提取额度;

(2)凭备案购房合同仅可以提取一次,满36个月之后可凭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提取。

(3)职工购买存量房,通过联网核验职工购房计税价格,若联网核验失败或非本市自住房,需补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

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房产交易申报单》(加盖业务专用章);

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复印件(无需盖章);

④ 房查证明。

(4)购买存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自住房规划用途必须为70年产权住宅类(房屋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年限为准)。

(6)购买非本市自住房申请提取的须到分中心办理。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专项材料:

借款抵押合同 、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查证明;偿还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无需提供专项材料。

政策提示:

(1)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须到柜面签定《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非借款人本人办理的,应当提供专用委托公证书(住房公积金官网下载);借款抵押人含职工及配偶以外的,不能办理此项业务。

(2)偿还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须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

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专项材料:

首次办理时提供借款抵押合同、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且要素完整的贷款情况证明(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基本信息)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

政策提示:

首次办理时,须到分中心办理异地贷款信息采集,再次办理时无需提供专项资料。

注:职工同时满足支付购房款、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的多种情形,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办理,且无法更改。

二套房提取

01

定义

第二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其配偶只有一套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02

提取方式

支付购房款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自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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