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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勋

来源:小楚整编 发布时间: 作者:小小书童

  潜江历史上有一位著名的清官,三历财贿之地无所染,他的名字叫刘勋,字建伯,号北华。康熙《潜江县志·人物志》(以下简称《县志》)对刘勋的清廉有这样一句记载:“迁河东运同,却商人赂,三历财贿之地,并以清端闻”。这里我们来再现一下这位清官的人生轨迹。
  (一)
  刘勋是今园林办事处深河居委会一带人。《县志》记载他少负异才,敦厚诚实,聪明好学,善写文章。明嘉靖七年(1528)乡试中举人。乙丑年(1529)由“南宫授裕州学正”。这里的“南宫”是指明朝自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南京以留都形式保留,同样有在皇帝统领下的“吏、户、礼、兵、工、刑”等六部。这有点像欧美国家设立的影子政府。即一旦北京遭遇外敌入侵等重大变故失去职能,则由南京(南宫)承担中央政府的职能。“裕州”在今河南方城一带。一个人乡试中举后即授州级政府的学正,说明他当年才学品行俱佳,应当是乡举前三名之列。因为,在明朝中期,举人一般都是等候若干年后才能授县级政府的教谕、训导之类的初始官职。
  刘勋不仅以举人身份授了学正,因其文墨功底深厚,随后被朝廷统一调度,参加了四川、山西等地乡试的阅卷工作。又因其工作认真,公正廉明,作风正派,教学及行政管理能力很强,后被选拔进京,擢升国子监(明朝官办最高学府)学录(正七品)。学录主要执掌学规、学生训导和学业考核等工作,既是老师,也是教学行管人员,一般情况进士也很难谋到最高学府的这个职位。
  刘勋由于勤于政事,严于律己,清廉过人,后升迁任刑部主事(正六品)。这正是刘勋仕途一帆风顺、如日中天的大好时机。刑部是明朝中央机构的六部之一。一般情况,在刑部有了主事这个岗位,再向上升员外郎、郎中、侍郎就有希望了。而就在这期间,《县志》记载刘勋却“以亲老(父亲)疏乞终养”,即以父亲年老多病需其尽养,向皇上上奏,辞官回原籍养父。笔者从清末潜江最后一名进士、甘鹏云先生所著的《潜江旧闻录》(以下简称《旧闻》)中,找到了一篇《刘北华先生言行记》。这篇文章中收录了刘勋当年《乞恩终养疏》(《县志》也收录了此文)的奏折。其孝悌之情,父子之爱,字字句句,情真意切,感人肺腑。现照录如下:
  臣本一介菲才,滥叨仕籍,适遂遭逢之愿,每深感激之。私正宜勉效及时,以图报称切。缘臣有父刘巨秀在家,见年八十有五,老病侵寻,日益衰弱。臣母氏早丧,二兄俱亡,更无以次一人可倚托。迄今违旷将及六年,隔远三千余里,臣父亦缘念臣成疾,望切倚门。臣近得家报,心如焚灼,思若癫迷。诚念臣一父一子,相依为命,效忠之日犹长,承欢之日苦短。臣若隐忍不归,恐风烛之人,致贻终天之恨,则臣不孝之罪,何所容逃!仰惟皇上以仁孝化成天下,凡灵蠢有生,咸使各适分愿,如臣情悃(kǔn,诚心诚意),似可矜悯。伏望圣慈恢天地生成之仁,怜父子茕孑之命,放臣回籍终养。俾乌鸟之私,稍伸于今日,而狗马之力图报于将来也。臣无任悚惧,恳切祈恩之至。
  读完这份奏折,想到了明万历五年(1557),刘勋在朝廷任礼部员外郎的儿子刘垓,因反对皇上对张居正父亲死后“夺情”之事,而遭“廷杖”被贬放云南之事(另有传记),原来是受其父亲的孝道之情所感化。《旧闻》记载,刘勋“既回,左右尽养”,“父大欢,疾顿愈”。不过风烛残年的刘巨秀,还是没能抗拒死神的召唤,没有享受孝子刘勋多少的敬孝之情就撒手归天了。其父死后,刘勋“一恸几绝,居丧一秉古礼,不茹荤,不入内,三年如一日,人以为难”。
  (二)
  刘勋葬父守孝期满后回朝,重新被任命工部员外郎(从五品),官职没降反而还升了一级,任河东运同(黄河以东,太行山以西的广大地方,府署在今山西运城)。无论官职如何升级,但他清正守廉,粗衣素食,俭朴处事之风始终没变,这样就有了《旧闻》:他“三历财贿之地,无所染”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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