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安徽文史 • 正文

后梁太祖朱温(4)

来源:小楚整编 发布时间: 作者:小小书童


  为子弑杀
  梁太祖朱温的荒淫,行同禽兽,即使在封建帝王中也罕有其匹。
  朱温为黄巢同州刺史时,娶砀山富室女张氏为妻。张氏“贤明有礼”,朱温“深加礼异”, “每军谋国计,必先延访。或已出师,中途有所不可,张氏一介请旋,如期而至,其信重如此”。天祐元年张氏病死后,朱温开始“纵意声色,诸子虽在外,常征其妇入侍,帝往往乱之”。
  乾化二年,“太祖兵败蓨县,道病,还洛,幸全义会节园避暑,留旬日,全义妻女皆迫淫之”。张全义之子愤极要手刃朱温,为张全义苦苦劝止。至于朱温的儿子们对朱温的0,不仅毫无羞耻,竟然利用妻子争宠,博取欢心,争夺储位,真是旷古丑闻!养子“朱友文妇王氏色美,帝(朱温)尤宠之,虽未以友文为太子,帝意常属之”。朱温病重时,打算把朱友文从东都召来洛阳付以后事。其亲子“友珪妇亦朝 夕侍帝侧,知之,密告友珪曰:‘大家(指朱温)以传国宝付王氏怀往东都,吾属死无日矣!’”朱友珪随即利用他掌握的宫廷宿卫侍从及其亲信韩勍所部牙兵发动宫廷政变,“中夜斩关入”,“友珪仆夫冯廷谔刺帝腹,刃出于背。友珪自以败毡裹之,瘗于寝殿”。这样,朱温最后于乾化二年(912)六月被亲子友珪所害,终年61岁。
  历史评价
  欧阳修:“呜呼,天下之恶梁久矣!自后唐以来,皆以为伪也。至予论次五代,独不伪梁,而议者或讥予大失《春秋》之旨,以谓‘梁负大恶,当加诛绝,而反进之,是奖篡也,非《春秋》之志也。’予应之曰:‘是《春秋》之志尔。鲁桓公弑隐公而自立者,宣公弑子赤而自立者,郑厉公逐世子忽而自立者,卫公孙剽逐其君衎而自立者,圣人于《春秋》,皆不绝其为君。此予所以不伪梁者,用《春秋》之法也。’‘然则《春秋》亦奖篡乎?’曰:‘惟不绝四者之为君,于此见《春秋》之意也。圣人之于《春秋》,用意深,故能劝戒切,为言信,然后善恶明。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其实尝为君矣,书其为君。其实篡也,书其篡。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则四君之罪,不可得而掩尔。使为君者不得掩其恶,然后人知恶名不可逃,则为恶者庶乎其息矣。是谓用意深而劝戒切,为言信而善恶明也。桀、纣,不待贬其王,而万世所共恶者也。《春秋》于大恶之君不诛绝之者,不害其褒善贬恶之旨也,惟不没其实以著其罪,而信乎后世,与其为君而不得掩其恶,以息人之为恶。能知《春秋》之此意,然后知予不伪梁之旨也。’”
  何去非:“梁祖起于宛朐群盗之党,已而挟听命之唐,鞭笞天下,以收神器,亦可谓一时之奸雄。然及其衰暮,而河、汾李氏基业已大,固当气吞而志灭之矣。借使不遂及于子祸,则其后嗣有足以为庄宗之抗哉?此梁之亡不待旋踵也。”
  洪迈:“朱梁之恶,最为欧阳公《五代史记》所斥詈。然轻赋一事,旧史取之,而新书不为拈出。其语云:‘梁祖之开国也,属黄巢大乱之余,以夷门一镇,外严烽候,内辟污莱,厉以耕桑,薄其租赋,士虽苦战,民则乐输,二纪之间,俄成霸业。及末帝与庄宗对垒于河上,河南之民,虽困于辇运,亦未至-。其义无他,盖赋敛轻而丘园可恋故也。及庄宗平定梁室,任吏人孔谦为租庸使,峻法以剥下,厚敛以奉上,民产虽竭,军食尚亏,加之以兵革,因之以饥馑,不四三年,以致颠陨。其义无他,盖赋役重而寰区失望故也。’予以事考之,此论诚然,有国有家者之龟鉴也。”
  吕思勉:梁太祖的私德,是有些缺点的,所以从前的史家,对他的批评,多不大好。然而私德只是私德,社会的情形复杂了,论人的标准,自亦随之而复杂,政治和道德、伦理,岂能并为一谈?就篡弑,也是历代英雄的公罪,岂能偏责一人?老实说:当大局阽危之际,只要能保护国家、抗御外族、拯救人民的,就是有功的政治家。
  当一个政治家要尽他为国为民的责任,而前代的皇室成为其障碍物时,岂能守小信而忘大义?在唐、五代之际,梁太祖确是能定乱和恤民的,而历来论者,多视为罪大恶极,甚有反偏袒后唐的,那就未免不知民族的大义了。惜乎天不假年,梁太祖篡位后仅6年而遇弑。末帝定乱自立,柔懦无能,而李克用死后,其子存勖袭位,颇有英锐之气。

本文地址:安徽文史频道,楚汉网—湖北本地生活服务平台,捕捉湖北武汉生活大小事件动态,时时分享热点资讯,以及提供湖北各地吃喝玩乐,相亲交友,人才招聘,房产买卖,农产品批发,团购旅游门票,热点娱乐事件等一站式资讯,让您了解湖北的方方面面;另外,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本站资讯请保留本文地址,谢谢!

你还喜欢看Related

明太祖女永嘉公主
明太祖女永嘉公主

永嘉公主(?—1455年),明太祖朱元璋之女,母惠妃郭氏。洪武二十二(1389年)年,永嘉公主下...

大家都喜欢看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资讯 | 民生 | 生活 | 旅游 | 美食 | 特产帮助

Copyright © 2015-2030 楚汉网 版权所有

晋ICP备2021008313号-1 站长邮箱:5997597@qq.com